曲艺是中华民族各种“说唱艺术”的统称,它是由民间口头文学和歌唱艺术经过长期发展演变形成的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据不完全统计,至今活在中国民间的各族曲艺曲种约有400个左右。
曲艺基本概况
曲艺作为说唱艺术,虽有悠久的历史,却一直没有独立的艺术地位,在中华艺术发展史上,说唱艺术曾归于“宋代百戏”中,在瓦舍、勾栏(均为宋代民间演伎场地)表演;到了近代,则归于“什样杂耍”中,大多在诸如北京的天桥、南京的夫子庙、上海的徐家汇、天津的“三不管”、开封的相国寺等民间娱乐场地进行表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给已经发展成熟的众多说唱艺术一个统一而稳定的名称,统称为“曲艺”,并进入剧场进行表演。
历史发展
曲艺发展的历史源远流长。早在古代,中国民间的说故事、讲笑话,宫廷中俳优(专为供奉宫廷演出的民间艺术能手)的弹唱歌舞、滑稽表演,都含有曲艺的艺术因素。
到了唐代,讲说市人小说和向俗众宣讲佛经故事的俗讲的出现,大曲和民间曲调的流行,使说话伎艺、歌唱伎艺兴盛起来,自此,曲艺作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开始形成。
到了宋代,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城市繁荣,市民阶层壮大,说唱表演有了专门的场所,也有了职业艺人,说话伎艺,鼓子词、诸宫调、唱赚等演唱形式极其昌盛,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耐得翁的《都城纪胜》都对此作了详细记载。
明清两代及至民国初年,伴随资本主义经济萌芽,城市数量猛增,大大促进了说唱艺术的发展,即一方面是城市周边地带赋有浓郁地方色彩的民间说唱纷纷流向城市,它们在演出实践中日臻成熟,如道情、莲花落、凤阳花鼓、霸王鞭等;一方面一些老曲种在流布过程中,结合各地地域和方言的特点发生着变化,如散韵相间的元、明词话逐渐演变为南方的弹词和北方的鼓词。这一时期新的曲艺品种,新的曲目不断涌现,不少曲种已是名家辈出流派纷呈。我们今天所见到的曲艺品种,大多为清代至民初曲种的流传。
本质特征
曲艺作为一门表演艺术,是用“口语说唱”来叙述故事、塑造人物、表达思想感情并反映社会生活的,正如戏曲艺术的本质特点是“以歌舞演故事”,曲艺艺术的本质特征当是“以口语说唱故事”。这是曲艺有别于其他艺术门类的本质属性。因为主要的艺术手段是“口语说唱”,所以曲艺的艺术形式相对地比较简单:由一人或几人说演;或者由一人或几人演唱,辅以小型乐队(往往是三、五件乐器)伴奏。又因为是以口头语言进行说唱,所以其表演方式是以第三人称的叙述为主,民间以第一人称的模拟代言。这样,在舞台表演上便体现出“一人多角”、“跳出跳入”、“一人一台大戏”的特点。从而与戏曲、话剧、影视等表演艺术的“角色扮演式表演”大异其趣,即所谓“说法中现身”与“现身中说法”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