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这里所说的人,固然是指人的总和,但体现人文关怀,更应向弱者和弱势群体倾斜。
首先,和谐是一种治国方略。和谐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在我国历史上,从古代的孔子、墨子、孟子,一直到近代以来的洪秀全、康有为等,对构建社会和谐有过不少描述。在西方,19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欧文,也对社会和谐有过美好的憧憬。和谐社会理论,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不断探索和深化的过程。1979年,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提出,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即“两个文明”。党的十三大确立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明确把“文明、富强、”作为奋斗目标,即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三个文明协调发展。2005年2月,胡同志明确提出了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这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新飞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全面发展和进步的社会,和谐社会建设与经济、文化建设有着同等重要的地位,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党执政的本质要求,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生动体现,充分反映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执政方略的新认识,进一步提升了我们党的执政理念。
其次,和谐是一种社会规范。和谐社会既是一种治国理念,同时,又是目标和手段,是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规范。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要按照和谐目标和规范,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在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方面,当前重点是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如就业、社会保障、扶贫、教育、医疗、环保和安全等问题,尤其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按劳分配制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做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当前特别要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抓紧解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安全的环境污染问题,保证人民群众在生态良性循环的环境中生产生活,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建设一个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再次,和谐是一种思维方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中国有句古话说得好:“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不同的曲调构成优美的旋律,不同的色彩形成艳丽的图画,管弦琴瑟必然要此起彼伏,万紫千红自然会争奇斗艳。“和而不同”,和谐并不排斥矛盾,和谐社会也不可能是一团和气,你谦我让,一言堂、清一色,没有任何利益差别的“理想国”。和谐社会重在构建,我国发展目前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改革处于攻坚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不少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