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不可缺少的一种宝贵自然资源。水资源短缺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公民的义务和责任。今天,我们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精神,设立县、乡(镇)、村三级河长,尽心竭力维护好天峻县境内的每一条河流,形成人人参与河湖管护、管护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珍惜生命之源、人人节水护水”争当节约用水的宣传者、文明用水的倡导者、科学用水的践行者。因此,保护河湖,就是保护水资源;保护河湖,就是保护水生态;保护河湖,就是保护我们这个美丽的家园。为此,我们郑重倡议:
一、在河湖保护范围内,请不要倾倒、扔弃、堆放、储存、掩埋废弃物和其它污染物,不要向河道排放污水,不要进行打井、采石、取土等。
二、在河湖保护范围内,请不要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及包装物品,不要炸鱼、电鱼、毒鱼和围垦河道等活动。
三、在出入河道管理范围内,请不要洗浴、清洗车辆、衣物等污染水体的物品,不要倾倒污水、污物。
四、请爱护河湖的每一件水利工程设施,不毁坏堤防、护岸、涵闸等河道配套设施设备。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重大决策部署,请广大干部群众互相监督,携手共建,从一点一滴做起,自觉树立水生态理念,保护好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每一块湿地,让天峻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在建设富饶、美丽、健康、和谐新天峻的道路上不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