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是对一系列主观认知经验的通称,是多种感觉、思想和行为综合产生的心理和生理状态。最普遍、通俗的情绪有喜、怒、哀、惊、恐、爱等,也有一些细腻微妙的情绪如嫉妒、惭愧、羞耻、自豪等。情绪常和心情、性格、脾气、目的等因素互相作用,也受到荷尔蒙和神经递质影响。无论正面还是负面的情绪,都会引发人们行动的动机。尽管一些情绪引发的行为看上去没有经过思考,但实际上意识是产生情绪重要的一环。人的情绪又天生也有后天控制的成分。
情绪可以被分类为与生俱来的“基本情绪”和后天学习到的“复杂情绪”。基本情绪和原始人类生存息息相关,复杂情绪必须经过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才能学习到,因此每个人所拥有的复杂情绪数量和对情绪的定义都不一样。
而我们常说的情商就是指情绪商数,而并非情感商数。
关于“情绪”的确切含义,心理学家还有哲学家已经辩论了100多年。情绪是指伴随着认知和意识过程产生的对外界事物态度的体验,是人脑对客观外界事物与主体需求之间关系的反应,是以个体需要为中介的一种心理活动。情绪有20种以上的定义,尽管它们各不相同,但都承认情绪是由以下三种成份组成的:1.情绪涉及身体的变化,这些变化是情绪的表达形式。2.情绪涉及有意识的体验。3.情绪包含了认知的成分,涉及对外界事物的评价。由于情绪与情感表现表达极易混淆,比如爱情的满足感总是伴随着快乐,所以在情绪定义中情绪与情感的关系是辩论争议的重要方面。
情绪被描述为针对内部或外部的重要事件所产生的突发反应,一个主体对同一种事件总是有同样的反应。情绪持续时间很短,产生的情绪包含语言、生理、行为和神经机制互相协调的一组反应。人类的情绪也来自生物性能,特别是在演化中被强化。因为情绪可以为一些远古人类常常面临的问题提供简单解决方法(如产生恐惧并决定逃离)。
许多学派给情绪下的定义反映了这些特点和这类关系。例如,功能主义把情绪定义为:情绪是个体与环境意义事件之间关系的心理现象。(Campos,1983)。
阿诺德的定义为:“情绪是对趋向知觉为有益的、离开知觉为有害的东西的一种体验倾向。这种体验倾向为一种相应的接近或退避的生理变化模式所伴随。”(Arnold,1960)。
拉扎勒斯提出与阿诺德雷斯的定义:“情绪是来自正在进行着的环境中好的或不好的信息的生理心理反应的组织,它依赖于短时的或持续的评价。”(Lazarus,1984)。这些定义都标示出情绪对人的需要和态度的关系,阿诺德和拉扎勒斯还指出了情绪依此而具有的特点,诸如体验、生理模式、评价等。
容易和情绪混淆的概念有:
感觉(feelings)个人对情绪的主观认识,更私人化,因人而异。
心情(moods)主体所处在的感情状态,比“情绪”延续时间长,感情波动不如“情绪”强烈。
情感(affect)一个笼统概念,有时包括情绪、感觉和心情,有时可以专指“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