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漠化防治是指发生在干旱、半干旱地区以及一些半湿润地区、南方湿润地区、青藏高原地区的这种土地退化的治理措施。
荒漠化防治应坚持维护生态平衡与提高经济效益相结合,治山、治水、治碱(盐碱)、治沙相结合的原则,在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以防为主,保护并有计划地恢复荒漠植被,重点治理已遭沙丘入侵、风沙危害严重的地段,因地制宜进行综合治理。
防治背景
荒漠化治理已成为世界性难题,制止沙漠扩张、绿化沙漠已成为21世纪人类争取生存环境、扩大生存空间的首要问题。我国是世界上荒漠化面积较大、危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据2014年第五次监测结果数据显示,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由262.37万平方公里减少到261.16万平方公里,净减少12120平方公里,年均减少2424平方公里;沙化土地由173.11万平方公里减少到172.12万平方公里,净减少9902平方公里,年均减少1980平方公里,与第四次监测期内的年均减少1717平方公里相比,减少的幅度有所增加。目前,我国平均每年在西部地区“生态建设”投入至少在800亿元人民币以上,这将是西部国内生产总值的3.6%,西部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如此巨大,可谓举世罕见。又如为进一步减轻京津地区风沙危害,构筑北方生态屏障等需要,2012年9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规划(2013-2022年)》”,计划总投资将达877.92亿元。
2012年11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也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宏伟目标,这将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重要的政策保障。同时,2013年11月颁布的新的全国防沙治沙规划,制订了到2020年将使全国一半以上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
治理措施
1、合理利用水资源
2、利用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构筑防护体系
3、调节农、林、牧用地之间的关系
4、采取综合措施,多途径解决农牧区的能源问题
5、控制人口增长
治理技术
1、草方格固沙
2、滴灌造林技术
3、人工植树造林技术
4、无灌溉造林技术
5、设施防护管育苗与机械化移栽一体化荒漠造林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