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指一个人的需求得到满足而产生长久的喜悦,并希望一直保持现状的心理情绪,并不与快乐、满足、方便划等号。幸福感=R*满足感(R:幸福商)。幸福划分为四个维度,满足、快乐、投入、意义。每个维度的幸福都是好的,但是将浅层次的快乐转化为深远的满足感和持久的幸福感是一件益处更大的事情。对于幸福的诠释涉及了哲学、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文化学等多个学科。
幸福是在不幸之中解脱和以后与之形成对比才能感觉得到的。
词源
幸:吉而免凶也。——东汉·许慎《说文》。非分而得谓之幸。——《小尔雅》
[favour goodfortune luckily rejoice]
福:佑也,——东汉·许慎《说文》。古称富贵寿考等齐备为福。与“祸害”相对,按,本作祜也。
[blessing;happiness]
古文中二字连用,谓祈望得福。
《新唐书·李蔚等传赞》:“至宪宗世,遂迎佛骨於凤翔,内之宫中。韩愈指言其弊,帝怒,窜愈濒死,宪亦弗获天年。幸福而祸,无亦左乎!”
清魏源《默觚下·治篇》:“不幸福,斯无祸;不患得,斯无失。”
幸福有不同的支撑点
沙泊柳曾在短文《追求中的欢笑》里这样描述幸福:”不要以为让今天的人们感到幸福的东西还能满足未来人群的需求。记忆中,人们最初的幸福也许是吃饱饭,后来是吃好饭,之后就是经济富足、提高生活水平,追求更美好的生活理念……“
由此分析,幸福在不同时间里,不同的环境下的支撑都是不同的。
主张
幸福,是在一定温饱和安全条件基础上,在社会生态环境下,拥有能
产生幸福感的要素、机制、动力的生活和生活状态;
幸福定义为在生存基础上存在,在良好社会生态环境下发展,在各幸福体内实现的相互满足和相互认同(同等的尊重信任)的生活。
人总是在接近幸福时倍感幸福,在幸福进行时却患得患失。
幸福是一种主观感受,但是又与客观因素密切相关,它的发展变化表现为个体的特殊性,但它又在社会成长中遵循着普遍的客观规律,它既受内部因素影响,又受外部因素制约,涉及自然、社会、心理等方方面面。
幸福感(I)=R*满足感(R:幸福商),幸福(S)=幸福感(I)*时间(T)。
……
我们深知“所谓人生的意义,全凭我们对于人生的了解”,而不是每天醒来就要奔跑的狮子、也不是每天醒来就是奔命的羚羊。
其实生活中的幸福很简单,不是金钱,不是权力。而是小小的一些小事,家人能在一起吃饭是幸福,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就是幸福。每个人身边都有幸福,只是还没有去发现。
幸福有时候只是那一瞬间的感动,会让一个人一直痴迷于此,幸福就是满足,幸福就是知足!一个人只有主动去找寻幸福,才会得到它。
中西哲学家对“幸福说”有不同的意见,有的主张“精神的快乐为幸福”;有的主张“个人的快乐为幸福”;有的主张“全体的快乐为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