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联合国多次关于荒漠化定义的讨论,特别是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所提出的定义是:“荒漠化是由于气候变化和人类不合理的经济活动等因素使干旱、半干旱和具有干旱灾害的半湿润地区的土地发生了退化”。
这个荒漠化定义已得到联合国多次荒漠化国际公约政府间谈判会议的确认,重申在国际公约中采取这一定义,并将这这个定义列入《21世纪议程》的第12章中,还进一步补充了定义释文中出现的“土地退化”含义:“由于一种或多种营力结合以及不合理土地利用,导致旱农地、灌溉农地、牧场和林地生物或经济生产力和复杂性下降及丧失,其中包括人类活动和居住方式所造成的土地生产力下降,例如土地的风蚀、水蚀,土壤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性的退化和自然植被的长期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