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Mandarin):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行的现代标准汉语,各国都有自己的普通话以利广泛交流,即汉语普通话,是中国官方从清代以来推行的修正型首都雅音(官方用语),历经民国时期的“国语”规范发展而来。
概念史:普通话一词早在中国清末就出现了,清朝政府正式称呼是国语,民国时期多次制定国语读音,1949年新中国规定国语改称普通话。
语音历史:汉语普通话孕育于汉唐时期的中原官话(所以现代人读唐诗宋词元曲一般都能押韵),从《唐韵》到宋代《广韵》和明代初期的《洪武正韵》是继承。明清时期开始称为“官话”,朱棣迁都北京时将包括南京人为主的数十万人口从各地迁来,影响元朝的大都官话,以南京官话为主要基础形成了北京官话(异于北京胡同音)。[1] 自康熙皇帝起清代贵族学习和推广北京官话,因此北京官话在河北和东北地区广泛流行,并具有若干区域特色而分为若干官话片区。
制定历史:①清末:1909年清朝政府将北京官话命名为国语。②民国:多次制定国语读音,1918年公布了第一套国家认可的国音注音字母,主要由北京官话和南京官话混合提取。③新中国:1953年以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为普通话标准音的主要采集地,制定标准后于1955年向全国推广。新中国普通话以北京官话语音(异于北京胡同话)为基础音并加以修改,以滦平话为一般标准,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与其他标准语的区别:台湾国语的语音柔软一点,大陆的滦平话清脆一些。与东南亚华语标准区别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