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徽
1990年10月15日在 中国少年先锋队代表大会上通过《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确认五角星加火炬和写有“中国少先队”的红色绶带组成我们的队徽。队徽的使用应该庄重、严肃。队的各级代表大会、团委、少工委的会议室、队室,“六一”、建队日的活动场所以及有关少先队的外事场合等可以悬挂队徽。队的各级组织颁发的奖状、奖旗、奖章、证书、光荣证和其他荣誉性文件、证件及队的报刊上可以加印队徽。
标志
红领巾 红领巾是少先队员的标志。它是五星红旗的一角,是用烈士的鲜血染成的。红领巾的结法。 将红领巾披在肩上,钝角对脊椎骨,右角放在左角下面,两角交叉。 将右角经过左角前面拉到右边,左角不动。 右角经左右两角交叉的空隙中拉出,右角恰绕过左角一圈。 将右角从此圈中拉出,抽紧。将两角的褶皱摊平。 中国共产党将红旗的一角作为少先队员的标志,就是要求他们学习先辈为真理而奋斗的精神, 继承革命事业,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实现共产主义勇敢前进。 每个少先队员不仅要佩带红领巾,而且要用自己的行为保持红领巾的荣誉,并为红领巾不断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