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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领巾在中国
新中国刚诞生不久,1949年10月13日,中国共产党委托共青团建立全国统一的少年儿童组织——中国少年儿童队。1953年6月,改为中国少年先锋队,简称少先队。少先队继承了革命战争年代儿童团的优良传统,与过去的儿童团一样,用红领巾作为自己的标志。意义是:红领巾是用中国人民的鲜血染红的,它代表着无数英雄的心血。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象征着革命的胜利。少先队队礼是:右手五指并
拢,高举过头,表示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少先队呼号是:“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回答:“时刻准备着!”前一句指的是理想和目标,后一句指的是决心和行动。它体现了少先队组织的政治方向和党对少先队的要求。呼号由少先队辅导员、共产党员和共青团组织的代表,或者由对祖国、对人民有贡献的人领呼,全体队员齐声回答。呼号时,右手握拳举起。 星星和火炬燃烧在队旗上,引导着少先队员在党的领导下向着光明和未来前进。 红领巾是少先队员的标志。红领巾,它代表红旗的一角,是革命先烈的鲜血染成。 每个少先队员不仅要佩戴红领巾,而且要用自己的行为保持红领巾的荣誉,并为红领巾不断增光添彩。
红领巾规格
根据全国少工委2005年颁发的《关于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少先队员佩戴的红领巾分大、小号两种规格。 规格一:等腰三角形,底长为100厘米,腰为60厘米。(60厘米×60厘米×100厘米) 规格二:等腰三角形,底长为120厘米,腰为72厘米。(72厘米×72厘米×120厘米)